法制網見習記者 王春 通訊員 陳正明 龔望平
  浙江省義烏市生意人多,用POS機刷卡收錢的商戶也多。前幾天,張女士的客戶在她店里刷了多筆貨款,總共33萬元,但幾天過去了,錢都沒到賬。她想起最近有個年輕男子到她店里,為POS機升級過。這兩者之間有關聯嗎?張女士報警了,這時她才知道,遭遇這事的商戶還有蔣先生,他也反映曾有陌生人到店里給POS機升級過。
  陌生男子上門推銷
  為店家升級POS機
  張女士開了家商鋪,已經10多年了,生意一直不錯。她說,這麼多年店里的POS機都沒出過什麼問題,平時客戶經常會通過POS機刷卡付款。5月11日上午,她接到一名陌生男子電話,對方說可以給她店里的POS機升級,換個平臺。
  張女士聽說可以升級更換成更大更安全的平臺,就讓對方來店里當面談。第二天下午,一名年輕男子來到店里,“升級平臺只需要600元,購買新的POS機要2000元。”他說。
  POS機是與銀行賬戶綁定的,張女士也相當謹慎,她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件,並複印了對方的身份證,才決定選擇給POS機升級。陌生男子也姓張,當天,張某就把店里的POS機拿走了,說第二天拿回來。“陌生人上門推銷,我很謹慎,”張女士事後說,“我讓他留下了手機號碼,還寫了一張600元的收條。”
  5月13日上午,張某送了一臺新的POS機到張女士的店里。張女士做生意多年,處事也相當謹慎,當天她沒有立刻用新POS機刷卡收款,“我還是不放心,擔心機器有問題。”她說。5月14日下午,張女士先試刷100元錢,檢驗一下POS機好不好用,果然第二天中午,有短信提示到賬了,比以前到賬還早。這下張女士放心了。
  從5月19日下午5點至5月20日下午2點,店里陸續接了5單生意,客戶在POS機上刷卡付款33萬多元。正常情況,20日中午就應該有錢到賬上,但這回,錢卻一直沒到。張女士打電話問張某怎麼回事。“你不用著急的,”對方在電話里說,20日下午4點30分之前一定會到賬。
  但後來錢一直沒到賬。之後,張女士再打張某電話時發現已關機,再也聯繫不上。意識到自己可能受騙後,她不敢再刷卡了,到派出所報警。張女士得知,義烏遭遇同樣麻煩的商戶不止她一家。在工人路某商場經營服裝生意的蔣先生情況和她差不多,大概有10多萬元,好幾天都沒到賬。他確定當時上門來拿POS機去升級的年輕男子,也是那個年輕男子張某。
  這些錢去哪了
  暫時無法查到
  記者在張女士的店里看到這台新POS機,和其他機子沒任何區別,只是打印的憑條墨跡非常淡,數字要仔細辨認。張女士想起一個細節,為什麼之前測試刷第一筆錢時,錢能到賬?5月21日,張女士到銀行拉出賬戶清單,發現這筆錢是從一個叫“鮑某某”的個人賬戶上打過來的。
  POS機是“快錢”公司的,這是國內領先的第三方支付企業。正常情況下,客戶在POS機上刷卡時,錢先打入“快錢”公司的一個賬戶,第二天再轉入張女士的賬戶,所以不應該是從“鮑某某”的個人賬戶上打過來的。
  這意味著,張女士在測試時,錢就已經到別人賬戶上了,對方為了迷惑張女士,打了一百元過來。“我已經很謹慎了,但還是忽略了一個細節,未核實轉入賬戶是什麼單位。”張女士有些後悔。她撥打銀聯的客服電話咨詢,工作人員回覆說查不到相關信息,也無法查詢錢到底流向哪裡了。
  張女士意識到那個來上門升級POS機的年輕男子,很可能在POS機上做了手腳,那張某到底是不是“快錢”公司的呢?5月22日下午,記者致電“快錢”授權熱線和客服電話咨詢。工作人員說,“快錢”的銷售人員推銷POS機時,必須出具公司證件、工作牌和“快錢”總部的合作協議等證明,還必須和客戶簽訂購買合同,客戶起碼得知道自己和哪家公司合作。快錢”客服熱線工作人員查詢後告知,該POS機上顯示的兩個商戶編號都沒有查詢到,“這意味著這個賬戶不是快錢的賬戶,這個POS機不是我們的。”
  客服人員說,在正常情況下,在“快錢”系統的POS機上刷卡後,錢就打入“快錢”公司的一個賬戶,這個賬號是以客戶郵箱命名的,“我們會向客戶郵箱發一個激活信,客戶賬號激活,我們這邊才會給客戶結算,今天到客戶賬戶的錢,明天轉到客戶銀行的賬戶裡面。”
  警方表示:
  這是通過POS機刷卡消費的新型詐騙
  義烏警方辦案民警告訴記者,近日連續接到兩起報警,受害人均稱被人以POS機刷卡消費的方式詐騙走數額較大資金,兩起案件涉案金額有40餘萬元。此類案件為新型詐騙案件,群眾防範意識不強,有關單位要加強安全防範宣傳,減少類似案件發生。
  5月21日17時許,受害人蔣先生(男,28歲,浙江義烏人)來報案稱:5月13日其公司客戶通過POS機刷卡消費的資金至今未到其公司的銀行賬戶上,後通過查詢客戶銀行卡資金流,發現該筆資金已流入一“某商貿有限公司”的賬戶上,涉案價值10萬餘元。5月21日19時許,受害人張女士(女,30歲,浙江義烏人)來報案稱:5月19日其公司客戶通過POS機刷卡消費的資金至今未到其公司的銀行賬戶上,後通過查詢客戶銀行卡資金流,發現該筆資金也流入同一個商貿有限公司的賬戶上,涉案價值32萬餘元。
  民警分析案件特點時認為,犯罪嫌疑人沒有特定的作案時間、地點,一般選擇公司、企業、個體工商戶等需要使用POS機的單位作案;選取POS機刷卡消費出現故障的公司、企業、個體工商戶,以第三方支付平臺為依托,巧借“對POS機免費更新升級”的名義,在取得受害人信任後,調取POS機所綁定銀行賬戶的人員的身份證、銀行卡等相關信息,並利用上述信息對與POS機綁定的銀行賬戶進行篡改,使得公司客戶通過使用POS機刷卡消費時產生的資金流入作案人重新綁定的銀行賬戶內;資金流向:客戶刷卡消費產生的資金→銀聯→第三方支付交易平臺→與之進行綁定的銀行賬戶。
  分析被騙原因,一方面,受害人思想麻痹大意,防範意識不強。正規POS機需要到銀行網點進行辦理,但審批手續嚴苛,企業主貪圖方便快捷會選擇到一些私人POS機代理商處辦理,這就讓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機。上述案件中提到的私企業主,因在私人POS機代理商處辦理了POS機,後被作案分子篡改綁定銀行卡號導致刷卡消費的資金流入他人口袋。另一方面,資金核查不及時。受害人所在的公司客戶刷卡消費後,資金並未及時到賬,但受害人未及時進行查詢,延誤了時機,給犯罪嫌疑人提取卡上資金提供了時間上的便利機會。
  為此,民警要求有關單位要加強宣傳教育,提高市民的防範意識。POS機雖然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很多的便利,但是絕大多數人對POS機的辦理、工作原理及存在的風險,使用人一無所知,銀行方面要對此進行相關的宣傳教育,避免類似案件的發生。同時,人民銀行、證券監督管理等部門要充分履行職能,對POS機的申請、審核等流程以及第三方支付交易平臺進行嚴格的把關、監督,避免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機。
  警方表示,這兩起案件與一般詐騙案件不同,犯罪嫌疑人以網絡為平臺,將原本屬於受害人的資金神不知鬼不覺的轉入自己囊中,案件性質惡劣。公安機關將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,第一時間受立案,並同金融機構聯繫協作,設立相應的綠色通道,有效進行“止損”。  (原標題:陌生男子上門升級POS機後 客戶刷卡付的錢再也沒到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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